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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護 - 新聞剪報 | 2017-09-28 | 點閱數: 784
花蓮縣政府 函
  機關地址: 97001 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
承辦人:呂蘭英
傳真: 03-8462790
電話: 03-8462860#355
電子信箱: oiasmi@nt.hl.gov.tw

 

受文者:花蓮縣花蓮市信義國民小學

發文日期: 中華民國 106 年 9 月 21 日
發文字號: 府教體字第 1060177964 號
速別: 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 普通
附件: 1 、 1505723511731 。 2 、 1505723606841 。 3 、 1505723641736 。 4 、 1505723654371 。

 

主旨: 檢送衛生福利部宣導「食鹽加氟政策宣導資料」4 份,請學校協助持續宣導,請查照。
說明:  
一、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6 年 9 月 15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60101822 號函辦理。
二、 為降低國人齲齒盛行率,衛生福利部推動食鹽加氟預防齲齒政策。
三、 請各校利用旨揭宣導單之內容配合宣導「料理加氟鹽,牙齒有好氟」,另請利用學校跑馬燈及家庭聯絡簿宣導,俾利學生及家長獲知此訊息。
四、 旨揭宣導相關問題請洽衛生福利部楊先生(電話: 02-85907463 ,電子郵件信箱: mowcnyang@mohw.gov.tw)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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