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 蓮 縣 花 蓮 市 信 義 國 民 小 學 附 設 幼 兒 園
106 學 年 度 招 生 公 告
一、登記資格
(一)大班生---年滿 5 足歲幼兒( 100.09.02~101.09.01 )。
(二)中班生---年滿 4 足歲幼兒( 101.09.02~102.09.01 )。
(三)小班生---年滿 3 足歲幼兒( 102.09.02~103.09.01 )。
(四)身心障礙幼兒申請入園就讀,應由花蓮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評估鑑定後安置
入園。安置確定後未依時間報到者,取消入園資格。
二、招生名額: 12 名。(扣除本園中、小班直升大、中班人數)
三、優先入園資格:凡符合下列資格之ㄧ者,繳驗證明文件,得於招生名額內申請優先入園。
(一)幼兒園及其所屬學校編制內現職教職員工之直系血親適齡子女,得於招生名額百分之五內申請優先入園。
(二)符合花蓮縣公私立幼兒園不利條件幼兒優先入園資格者,應備下列證明文件,得於招生名額內申請優先入園:
1 、低收入戶子女:當年度社政單位核發之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。
2 、中低收入戶子女:當年度社政單位核發之中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。
3 、身心障礙(含發展遲緩幼兒):領有身心障礙手冊、發展遲緩證明,或經花蓮縣特殊教育學
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鑑定適合就讀普通班者。
4 、原住民:戶口名簿記載為原住民身分者。
5 、特殊境遇家庭子女:花蓮縣政府核發之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認定公文。
6 、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: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。
四、登記注意事項:
(一)登記日期:六月一日至六月五日,上午八時至十一時(不含週六、日)
(二)登記地點:本校幼兒園教室
(三)抽籤日期:六月八日上午九時。
(四)錄取名單:六月八日下午四時於學校公佈欄公告錄取名單。
(五)報到日期:六月十五日(繳交新生資料,不到者視同棄權)
(六)註冊日期:另行書面通知
五、辦理方式:
(一)繳驗戶口名簿(近三月內)、預防注射卡(幼兒健保手冊)正本及影印本各乙份。
(二)填寫新生報名表。
(三)領取新生資料袋。
六、錄取資格:
(一)符合優先入園條件者得優先入園,入園人數未逾招生名額時全數錄取。
若登記人數超出錄取名額,以大班生優先,不足額由中班生遞補。
(一)中班生登記人數超出錄取名額,依優先入園條件優先錄取;不足額由小班遞補。小班競額由抽籤決定錄取順序,並列出備取生。
(三)招生名額未滿時,繼續受理新生登記至額滿為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