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 | 為充分保障學生權益,敬請各校於舉辦學生參與之活動時,應慎選合法場地,以維護學生安全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 |
說明: |
一、 | 依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 112 年 3 月 29 日院臺消保字第 1125006637 號函及交通部觀光局 112 年 3 月 31 日觀技字第 1120906804 號函暨教育部 112 年 4 月 12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20044295 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
有關近日某國小於「旗山芭娜娜露營區」舉辦露營活動,惟查該場地非合法之露營場地。為提醒民眾於合法露營場從事露營活動,交通部觀光局業於交通部觀光局露營區查詢專區(網址: https://gis.tbroc.gov.tw/TTE/legal.jsp)公開揭露合法露營場資訊,以利民眾查詢及確保從事露營活動安全,請各校善用前揭查詢專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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