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為持續促進社會經濟發展及兼顧民眾生活需求,該中心經綜合評估,就入境檢疫措施進行旨揭調整,重要摘述如下: |
(一) | 檢疫處所: 3 天居家檢疫及 4 天自主防疫得於「符合 1 人 1 室條件之自宅或親友住所」或「防疫旅宿」進行,「1 人 1 室」係以單獨房間含獨立衛浴設備為原則。 |
1、 | 考量自主防疫期間可能尚處病毒潛伏期,故維持自主防疫期間不可入住一般旅宿。 |
2、 | 再因離島防疫旅宿及醫療資源有限,且自主防疫期間仍具感染風險,離島民眾自國外返臺後,建議於本島完成 3 天居家檢疫及 4 天自主防疫為原則,惟如自主防疫期間因親屬身故或重病等社會緊急需求,得返回離島奔喪或探視,並於搭乘交通運具期間全程佩戴口罩及維持社交距離。 |
3、 | 同日入境之家屬/同住者可於自宅或親友住所/防疫旅宿同住 1 室進行 3 天居家檢疫及 4 天自主防疫,不受 1 人 1 室之限制。 |
佚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