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 |
一、 | 依據教育部 112 年 8 月 9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20102727 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 衛福部宣布自 112 年 8 月 15 日起 COVID-19 篩檢陽性輕症/無症狀者,取消各類對象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支持性給假措施,自主健康管理天數由 10 天調整為 5 天。 |
三、 | 配合衛福部最新防疫措施,爰修正管理指引,修正重點如下: |
(一) | 師生快篩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,若有請假需求,請依學校規定辦理。 |
(二) | 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請依照衛生福利部「新型冠狀病毒(SARS-CoV-2)篩檢陽性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建議」辦理。 |
(三) | 家長之「防疫照顧假」亦配合取消前項支持性給假措施一併删除。 |
四、 | 旨揭修正案自 112 年 8 月 15 日起施行,相關修正後 QA ,請至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(網址: https://cpd.moe.gov.tw/page_one.php?pltid=183)下載運用。 |
五、 | 本案如有疑問,請洽下列聯絡窗口: |
(一) |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:教育部國教署學安組陳小姐, 04-37061357 。 |
(二) | 公私立幼兒園:教育部國教署學前組林小姐, 02-77367458 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