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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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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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3-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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點閱數:
214
一、 |
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 111 年 2 月 17 日原民教字第 1110003990 號函辦理。 |
1、 |
花蓮初賽:將於 111 年 4 月 27 日前(三)辦理。 |
2、 |
全國決賽:訂於 111 年 6 月 4(六)日至 5 日(日)辦理。 |
1、 |
國小組及國中組:依其學級對象採單一學校組隊,每隊以 5 人至 8 人為限。 |
2、 |
瀕危語別組:亦分國小組、國中組,依其學級對象採單一學校或跨校方式組隊,每隊以 5 人至 8 人為限。 |
(1) |
初賽該組別報名 9(含)隊以下:薦派 2 隊伍。 |
(2) |
初賽該組別報名 10 至 19 隊:薦派 3 隊伍。 |
(3) |
初賽該組別報名 20 至 29 隊:薦派 4 隊伍。 |
(4) |
初賽該組別報名 30 至 39 隊:薦派 5 隊伍。 |
(5) |
初賽該組別報名 40(含)隊以上:薦派 6 隊伍。 |
2、 |
瀕危語別組(賽夏語、邵語、噶瑪蘭語、撒奇萊雅語、茂林魯凱語、 萬山魯凱語、多納魯凱語、卡那卡那富語、拉阿魯哇語、卑南語)隊 伍,由各縣(市)不限薦派隊伍數逕參全國決賽。 |
三、 |
有關初賽辦理方式,將另行公告,請欲報名參賽之隊伍預作準備,另競賽程式及題型原住民族委員會修正中,修正完成將另行公告於「原住民族語單詞競賽」網站;如有競賽相關疑問,歡迎來電洽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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