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 | 有關配合「跟蹤騷擾防制法」(以下簡稱跟騷法)施行之相關措施規劃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 |
說明: |
一、 | 依據教育部 111 年 4 月 6 日臺教學(三)字第 1110025050 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 跟騷法業於 110 年 12 月 1 日公布,並訂於 111 年 6 月 1 日施行。針對「各級學校跟蹤騷擾防制教育之推動」,請各校配合辦理以下事項: |
(一) | 針對貴校學生運用多重管道宣導,避免跟騷法施行後,因年輕學子不熟悉跟騷法規定而誤觸法網。 |
(二) | 對貴校教師進行教育訓練,俾使教師能有效輔導學生於兩性及感情關係中適度發展,教育訓練內容亦應融入學校課程中以利教學。 |
三、 | 教育部預計於 111 年 5 月上旬彙整各校辦理情形,屆時另案通知。 |
全國法規資料庫
法規名稱: | 跟蹤騷擾防制法 |
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D00802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