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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信箱: rrrmylm31@gmail.com |
發文日期: |
中華民國 105 年 5 月 16 日 |
主旨: |
檢送本縣「105 年度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學教學品質計畫-培訓國小綜合活動教師 36 小時關鍵能力研習實施計畫」,請本縣各公私立國小預定擔任 105 學年度擔任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教學,惟尚未取得 36 小時關鍵能力認證之教師務必參加,請查照。 |
一、 |
依據本縣 105 年度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學教學品質計畫辦理。 |
二、 |
為提升本縣綜合活動領域教師教學關鍵能力,落實課程綱要精神與理念,充實本縣綜合活動領域 36 小時關鍵能力研習種子講師之人力資源庫,特辦理旨揭研習活動。 |
(一) |
北區 1 : 105 年 7 月 6 日(三)至 8 日(五),共 3 日。 |
(二) |
北區 2 : 105 年 7 月 20 日(三)至 22 日(五),共 3 日。 |
(三) |
南區: 105 年 8 月 3 日(三)至 5 日(五),共 3 日。 |
(一) |
北區 1 :花蓮縣吉安鄉太昌國民小學三樓禮堂。 |
(二) |
北區 2 :花蓮縣吉安鄉太昌國民小學三樓禮堂。 |
(三) |
南區:花蓮縣瑞穗鄉富源國民小學學生活動中心。 |
五、 |
參加人員及報名應注意事項:每場次 80 人, 3 場次預計 240 人。 |
(一) |
本縣各公私立國小預定擔任 105 學年度擔任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教學,惟尚未取得 36 小時關鍵能力認證之教師務必參加。請各校審慎推薦或指派人員參加。 |
六、 |
為達最佳研習效果,各場次均有名額限制,故學員若經錄取後,因故無法全程參與者,請及早通知承辦學校辦理取消,以便通知候補教師遞補參加。 |
(一) |
參加教師於研習活動期間准予公假,全程參與者並繳交研習作業,經檢核通過,依實際參與時數核給研習時數並頒發縣府核定之研習證書。 |
(二) |
參加教師於參與本實體研習過程中,請假若超過 2 小時,則由承辦學校核實審核並核發研習時數,不發給證書。 |
九、 |
請貴校本權責核予參加研習教師公(差)假登記。 |
正本: |
本縣各公立國民小學、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、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、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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