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教育部 111 年 10 月 4 日臺教社(四)字第 1112404284 號函辦理。
二、教育部為鼓勵全民學習閩南語,並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學生語言能力,特舉辦旨揭認證考試;且自 112 年起每年辦理 2 次,預計 112 年 3 月、 8 月舉行。
三、旨揭 3 月份考試採「分卷分天」辦理, A 卷訂於 112 年 3 月 4 日(星期六)進行測驗; B 卷訂於 3 月 5 日(星期日)進行測驗; 3 月份場次未辦理 C 卷。考試形式維持一人只能報考一種卷別,請考生於報名時多加留意。
四、網路報名時間自 111 年 10 月 24 日上午 9 時至同年 11 月 25 日下午 5 時止,並提供團體報名服務;為鼓勵學生報考, 19 歲(含)以下考生免繳報名費。以上訊息請協助登載於電子跑馬燈、布告欄等處。
五、本次考試針對團體報名另有獎勵措施,請鼓勵學校協助學生進行團報作業,團體代表人有機會獲得本考試專屬設計獎勵品(限量 500 份)。發放原則以團報人數最多者依序發給,總試務中心將於 112 年 2 月上旬於認證官網公告獲獎名單,並於 112 年 2 月中旬統一寄送。另團報人數超過 30 人時,將請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教育局(處)依權責提供行政獎勵或另行嘉勉。
六、有關考試簡章、報名系統及相關資訊登載於「教育部 112 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」網站( https://blgjts.moe.edu.tw ),或電洽總務中心服務專線: 0800-699-566(免付費) / (02)7749-3664 ;服務信箱: blg.sce@deps.ntnu.edu.tw ;另 8 月份考試預計 112 年 4 月 10 日起開始報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