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 111 年 12 月 20 日原民教字第 1110066479 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獎勵獎項計 11 項,除原住民族語言幼兒、原住民族語言保母、原住民族語言教保員、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、原住民族語言推動組織等 5 獎項依所屬專案計畫辦理評選外,其餘下列獎項延長申請至本( 111 )年 12 月 30 日(星期五)止:
(一)終身貢獻獎。
(二)原住民族語言傳承獎:原住民族語言家庭。
(三)原住民族語言推廣獎:
1、原住民族語老師。
2、推動族語公務人員。
3、推動族語機關。
4、推動族語團體獎。
三、前開申請資訊及申請表單,逕至原住民族委員會網站下載 https://reurl.cc/lZp2Eq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