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 |
函轉教育部「『鏡頭下的戶外教育』戶外教育攝影展作品徵件活動簡章」1 份,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教師踴躍報名參加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 |
一、 |
依據教育部 112 年 8 月 1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20098808 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
為呈現近十年教學現場推動戶外教育成果,教育部國教署規劃辦理本攝影展,藉由作品徵件活動,鼓勵教師引領學生走出課室,促進學生獲得有意義的學習,並期藉由影像展覽,傳達學生在生態與人文的真實環境中實踐自發、互動、共好的精神。 |
三、 |
旨揭徵選以「鏡頭下的戶外教育」為主題,摘述資訊如下: |
(一) |
參賽對象:現任職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教師(含代理、代課教師),或教學支援人員,限個人參與,不得組隊報名。 |
(二) |
徵件期限:即日起至 112 年 12 月 28 日(星期四)23 時 59 分截止。 |
1、 |
照片組:以呈現師生互動所展現的教育意義為主,依據課程實施場域,分為山野探索、水域活動、其他場域,三種類別。 |
2、 |
短片組:以三分鐘影片為限,依據短片拍攝主軸分為歷史回顧、教學歷程、形象推廣,三種類別。 |
2、 |
初審評選後,教育部國教署委辦團隊將以電子郵件通知,通過初審之參賽者,未入選作品則不另行通知。 |
3、 |
第二階段【通過初審者紙本投件】:請通過初審者於期限內,預定 113 年 2 月 19 日至 113 年 2 月 29 日,繳交原始作品規格底片或檔案電子檔案、在職證明、著作財產權授權暨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事項同意書之正本、領據,俾利後續審查作業。 |
(六) |
獎勵方式將從每類別選出特優 3 名、優等 5 名、佳作 5 名,及獎勵內容如下: |
1、 |
特優:頒發獎狀乙紙及獎金新臺幣(以下同)1 萬元。 |
四、 |
倘有相關問題,請逕洽教育部國教署委辦團隊國立臺灣海洋大學,臺灣海洋教育中心高小姐,聯絡方式如下: |
(一) |
電話:( 02 ) 2462-2192 分機 1289 |
(二) |
電子郵件: peggiekao@email.ntou.edu.tw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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